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2013年7月26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一条 为了推进、规范违法建筑的防控和治理工作,保障城乡规划有效实施,提高
行政起诉状起诉人:XXXX村民委员会被告:XXXX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所地:XXXX县前路117号。法定代表人:XXXX,任局长职务第三人:XXXX协会住所地:XXXX沿江路209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于2014年5月28日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64号《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省长 吕祖善二○○九年八月十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申请再审案件立案程序的规定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规范人民法院行政申请再审案件立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
撤诉申请书XXXXXX人民法院:贵院受理的申请人XXXX与被告XXXX公安局、第三人XXXX为治安管理行政处罚一案【XXXX行初2号】,现被告XXXX公安局已主动撤销了其作出的XX
代理词审判长:我所接受原告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代理人参与本案的诉讼活,结法庭调查,发表如下辩论意见,请合议庭采纳: 一、被告建造垃圾处理场的行为是行政行为
国有土地征用补偿的相关法律规定一、政府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148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
行政赔偿起诉状原告:XXXX被告:XXXX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将非法占用XXXX村的土地、林地建造的XXXX生活垃圾处理场予以恢复原状。事实与理由
行政起诉状原告:XXXXX被告:XXXX人民政府诉讼请求1、确认被告XXXXX人民政府在XXX村占用土地、林地建造的XXX的行政行为违法;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为X
台州律师陈天龙擅长刑事辩护、行政诉讼、公司法、知识产权、非诉讼等业务,旨在为大众 提供超值法律服务,我们值得信赖,所处理的案件得到了客户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