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原告:XXXXX
被告:XXXX
诉讼请求
一、判令原告XXXX与被告XXXX离婚;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相识于XXXX年8月14日在XXXX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无生育子女,无共同财产,被告系二婚。因双方婚前了解较少、仓促结婚,婚后也未建立起良好的夫妻感情。婚后双方各自工作,均有经济收入,但被告的经济收入全部由其一人掌控,从不用于家庭生活,且要求原告每个月向其支付生活费,要求原告为其支付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的费用,家庭共同生活的开支全部由原告支出,婚后几年来被告经常无端的让其亲属到XX村委会吵闹,要求领取口粮田补助等相关款项。同时,在生活中被告对原告的生活不管不问、不尽做妻子的责任和义务,双方经常吵闹。双方与原告年迈的母亲生活在一起,母亲已八十多岁,双方的吵闹,对原告母亲的身体健康造成很大影响。双方已分居生活,现夫妻感情完全破裂。
综上,原、被告双方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没有再在一起生活的可能和必要,原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根据《婚姻法》32条等法律规定向贵院起诉,请求判如所诉。
此致
XXXX 起诉人:
XXXX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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